陈新;对历史中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研究,可以从内容与形式两个层面展开。在内容层,即主体对于客体的确证与认同之中,侧重分析客体或事实被界定为普遍抑或特殊之属性的依据与根源,它也是历史客观性的根源所在;在形式层,即涉及历史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确证过程"中,侧重分析时间、空间与个人生命相结合构成的历史性因素及其疏离普遍性的方式,以及在非历史的理性与历史直观/顿悟之间历史理性的运作。只有历史理性这种特殊的普遍才具有真正历史的力量。因为它是历史的,对理性有限性的认识,使得人们不至于膜拜理性而对特殊和差异采取一种压制的态度,进而,它作为具有历史性的理性,经由它构成的历史叙事更易于否弃历史决定论,不会将历史变成一种不可摆脱的负担或运作强制性权力的工具与说辞;因为它是理性的,我们才能够借助历史建构起一个交流与实践的平台,并在其上进行合作、达成共识,追求普遍意义或普世价值。
2012年02期 No.183 126-13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0K] [下载次数:52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7 ] |[阅读次数:1 ]